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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文:12年女子在银行存款1580万,取钱时账户为0,工作人员:先用两天

2023-01-19 13:55:22  来源:酒盅故事汇

2014年3月份,云南昆明的郑秀莲(化名)需要一笔大的资金,在去银行取钱时,却发现她存入银行的1580万元不翼而飞。

“我在银行存了1580万元,你们告诉我账户没钱了吗?”郑秀莲气愤地嚷道

千万存款在银行不翼而飞,这中间究竟究竟发生了什么?到底是怎么回事,事情的真相又是什么?


(资料图片)

云南省昆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

郑秀莲与董淑娟的相识

想弄明白这件事,时间得回到2006年。

郑秀莲在经商时积累了大量财富,需要经常去银行跑业务。一来二去,跟银行经理董淑娟(化名)熟络了起来。

董淑娟经常帮助郑秀莲处理业务,一个电话就办理好了所有事,郑秀莲的心里十分满意。生活上的事董淑娟也经常帮忙,加上两人年纪相、志趣相投,很快就成了好姐妹。

2012年,昆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开业。董淑娟告诉郑秀莲,自己马上就要当上新开业银行的副行长了。

郑秀莲为妹妹的成就感到高兴,但此时董淑娟深深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这是件高兴的事啊,为什么叹气呢?”郑秀莲连忙问到。

“这是个好事,但是新银行需要投入资金,我到现在还没拉够投资人。”董淑娟一脸愁闷地说道。

“我回家和你姐夫商量下,将钱转到你那儿。我的钱一直是你帮我打理的,换个人我还不适应了。”

董淑娟开心极了,并承诺入得钱越多,收益越大。她说:“现在银行刚开业,咱俩又是好姐妹。到时候给你入个股,当个自然人股东,肯定比银行利息多。”

郑秀莲回家后和丈夫商量,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办法,又有熟人打理。两人便将自己的积蓄转存到新开的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

董淑娟也与郑秀莲约定,如果郑秀莲需要用钱的话,提前一天申请即可。

由于银行刚刚开业,办理业务只能在柜台进行。银行也只有存折,没有银行卡和短信提醒业务。

郑秀莲的家,距离银行有二三十公里的路程,每次往返就要耗费几个小时。她的业务又需要每天频繁地去银行存取钱,郑秀莲感觉颇为不便,思考要不要换家银行存款。

昆明

这时董淑娟主动说:“姐,你们这样也太辛苦了。干脆把存折放我这吧,有什么需要直接交给我吧。”

多年的交情使郑秀莲十分信任董淑娟,就将存折交给董淑娟保管,并将密码也告诉了她。但双方约定,办理业务前,银行方会向郑秀莲再次核实确认。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不翼而飞的巨额存款

2014年3月底时,郑女士生意上需要一笔资金,就按照约定提前一天向银行说明情况。

谁知第二天去银行取款被告知,钱已经转走了。郑秀莲从董淑娟口中了解,其中80万从银行柜台取款,1500万被转账到第三人张苏胜(化名)手中。

这让夫妻两人都懵了,就在他们商议这件事怎么处理的时候。

董淑娟打来了电话说:“我将1500万给了张苏胜做工程保证金了。张苏胜是绝对靠谱,要不我们几个人先见个面聊一下。”

双方碰面

夫妻两人有所担忧,“我们和张苏胜也不认识,我们是存钱存到银行了,为什么要去见张苏胜?”

但是,这么一笔巨款为什么没经过他们同意,就转存到了张苏胜的账户里呢?在董淑娟信誓旦旦地保证存款没问题,并会赚得更多时,夫妻俩决定去见张苏胜。

在董淑娟的主持下,他们见到了张苏胜。张苏胜说:“我是个江苏生意人,这个钱现在不在我这,我将钱借给了一位大老板还银行贷款了。”

从张苏胜口中,郑秀莲得知,夫妻两人的钱在到张苏胜手中不到半小时,就转给了一个名叫张新平(化名)的大老板手中。张新平又将这笔款项转给了交通银行还自己的贷款。

郑秀莲:“我们自己的钱放在银行,被拿去还别人的贷款,这合适吗?”

郑秀莲律师

他们向夫妻俩保证,这个大老板只是最近周转不开。过一段时间肯定连本带息一起给,大老板出手大方,只多不少。

就这样上千万的资金消失不见了,夫妻俩也不想闹到法院,就催张苏胜赶紧还钱。

可等到了九月份,夫妻两人一分钱都没收到。更令郑秀莲气愤的是,张苏胜等人都失联了。

法院

夫妻俩寻找法律援助

2014年9月18日,郑秀莲将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告上昆明市中级法院,要求银行连本带息赔偿他们的损失。然而,这次诉讼并不顺利。

银行通过法官向郑秀莲一方提出了私下调解申请,郑秀莲一方同意调解。但同意后,银行就没了动静。

郑秀莲一方的律师去询问法官,银行方表示,不调解了,要打官司。

银行方态度的转变让夫妻两人很是不安,随后郑女士丈夫提出补加张苏胜为被告人,他认为被告范围大一点,他们的款项追回保证就多一点。

这时,张苏胜再次失联。法院联系不上被告人,法院传票送达不到,多次去他家找寻无果。

夫妻两人手中证据不充分,只有银行存折作为证据,但存折只是个储蓄合同,经过多方考虑后他们决定撤诉。

银行转出单

撤诉后不久,事情迎来了新的转机。郑秀莲从警方那里了解到,失联的张苏胜出现了。

2015年6月24日,郑秀莲以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两次违规操作,导致其存款1580万元丢失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银行赔偿全部存款和利息。

10月28日,该案件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双方争论的焦点是,该笔巨款划转是否经过当事人同意等问题,展开法庭辩论。

郑秀莲能追回这笔巨款吗?银行会同意赔偿这1580万元吗?

法院判决书

波澜四起

郑秀莲的代理人提出,取款汇款单上的签字,不是郑秀莲本人签字的。钱是在郑秀莲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被莫名取走的。

银行方面则力排众议,说这两笔交易是在郑秀莲默认的情况下,才被转走的,银行并没有返还责任。

银行诉讼词

银行代理人称,第一笔80万元的款项,是转给了郑秀莲的一位亲属。

第二笔1500万元的款项,是按照郑秀莲的指示,转到张苏胜的账户中。这笔款项是郑秀莲和张苏胜之间的借款纠纷,银行只是按照吩咐办事。

银行代理人承认,业务单上的签名不是郑秀莲本人的。但自郑秀莲女士开户以来,银行与储户存在事实上的长期委托关系。

两笔业务就是银行按照郑秀莲的指示将存款全部转入第三人账户。因此,银行不存在返还的责任。

昆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返还1580万元及其利息。

结果出来后,银行方对此不服,再次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法院受理此案,2017年7月,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银行依旧不服,再一次提起了上诉,申请最高法院再审,2017年11月24日,最高法院决定再审此案。

6月13日,最高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银行伪造证据

银行为了证明张苏胜与郑秀莲认识,银行提供了张苏胜自己亲手所写的证词。

证词不仅表述了他与郑秀莲认识,还有向郑秀莲借钱的全过程,并且写出张苏胜向郑秀莲支付了130万利息。

与此同时,银行方拿出了一份通话记录,里面详细写了银行业务员和郑秀莲的通话内容。银行方称,这是郑秀莲交代他们,将钱借给张苏胜的那次通话记录。

法院却觉得这份证据有问题,再三地追问下,银行承认,这份通话记录不是原件,而是复制到电脑上后保存下来的。

通话记录

郑秀莲的代理人当即表示,这份证据不应该被采纳。通话记录是复制到电脑上的,有很大几率会被篡改。

基于此,法官没有采纳这份证据。

由于银行提供的书证,有的与证人证言完全不同,有的不是原件。一审与再审提交的证据也不一致,对于这样的证据内容,高级法院再审过程中均不予采信。

张苏胜手写书

但判决银行方觉得,郑秀莲和张苏胜存在借款关系这一说法不对。

2019年7月8日,云南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目前案件已经结束,所涉款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惊天秘密

在这份诉讼中还涉及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张苏胜。记者在多方联系下,对张苏胜进行了独家采访。

张苏胜没有隐瞒,直接说出了证词真相。张苏胜说自己根本不认识郑秀莲,只认识董淑娟。

“就是在收到1500万之前都不认识郑秀莲?”记者询问道。“对,不认识。”张苏胜回答道。

经记者采访了解到,张苏胜是做生意认识了董淑娟。那笔钱就是,董淑娟让他从他的账户里过一下。自己没想到后来还有这么多事,也不知道钱是偷转的。

记者电话采访

对于法庭上的证词,张苏胜说,是被董淑娟威胁,按照银行要求写的证明。庭审时,张苏胜也到现场进行了说明。

130万元的利息,是由于张新平拿到的1500万元没能按时归还。在董淑娟的催促下,张苏胜拿自己的自有资金,给董淑娟转了130万元。

该事件只发生在董淑娟和张苏胜之间,与郑秀莲毫无干系。

事件至此,真相大白。

判决书

后记

莎士比亚曾说过:“友情多半是假的。”

郑女士只因轻信了所谓的朋友的话,致使自己1580万被转移走不说,还反被诬陷。结果一场官司打了5年不说,耗费的精力、时间也是无法挽回的。

尤其是涉及到金钱的事时,一定要多加思考,谨慎、谨慎再谨慎。

虽然,我们现在有法律的保障,但我们仍要提高警惕,擦亮我们的眼睛,保护好我们的财产。

关键词: 最高法院 不翼而飞 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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