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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 金融标准助力乡村振兴的贵州路径探索与实践

2023-04-28 09:55:53  来源:金融电子化

文 /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 潘攀 易科


(资料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金融标准作为现代金融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人民银行贵阳中支聚焦农村居民质量意识薄弱,涉农金融机构标准实施不到位,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标准化支撑不足等问题,加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以金融标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科技处 副处长 潘攀

农村金融标准化发展现状和问题

近年来,金融标准与金融业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成为支撑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参与主体逐步认识到金融标准推动农村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逐渐加强农村金融标准化建设。由于农村金融参与主体标准化理念薄弱、金融标准实施动力不足、标准化工作能力欠缺等问题,导致农村金融标准化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金融标准基础性、引领性作用难以发挥。

1.金融标准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通过走访调研全省多个地区银行营业网点,涵盖城市、县域和乡村共32个,在50个重要指标中,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1%、80%和69%。金融标准化在城市、县域和乡村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同时农村地区相对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从金融供给端看,城市和县域金融供给较农村地区更多,金融服务和产品质量在扩大竞争优势中发挥作用更大,质量改善带来的边际效应也更高。从金融消费端看,城市金融消费者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选择面更多,且城市金融消费者对金融服务有更高的质量需求。

2.金融标准应用实施面临阻碍。在走访调研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中发现,金融标准应用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无长期战略规划和标准化组织架构,标准化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统筹协调难度大。二是对金融标准化理念和质量意识认识不足,将重心都放在业务运营上,忽略了标准的基本要求。三是金融标准应用能力不足,业务开展和产品创新过程中缺乏金融标准化支撑。究其原因,金融机构未充分认识到金融标准在金融治理中的作用,标准应用实施的原生动力不足。

3.农村普惠金融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农村普惠金融标准化建设起步晚、发展慢,有较大进步空间。一是服务于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大多为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标准化工作水平较低。二是特色化需要与标准化要求难以兼顾,目前许多农村金融相关的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未充分考虑部分农村地区的特色化需求。三是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受众面少,标准化投入带来的收益不明显,不具有可持续性。

金融标准助力乡村振兴实施路径

通过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组织架构,重点推动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等标准实施,在省内开展标准化创新试点工作,探索“金融标准+乡村振兴”服务模式,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

1.问题导向,找准发展的痛点难点。通过深入贵阳、铜仁、毕节、遵义等地开展乡村银行营业网点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金融标准化专题调研,摸底银行营业网点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标准化发展现状,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背后的原因,对照标准找差距。针对调研情况,结合我省各区域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金融标准实施工作方案,将标准实施总体目标细分为“学标、自评、达标、认证、巩固”等阶段性任务一体化推进。

2.统一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为更好推动金融标准服务乡村振兴发展,贵阳中支研究制定了全省2020~2022年重点金融标准实施规划,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评价准则》《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支付服务技术规范》等的落地实施列为重点工作,着力推动农村地区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标准化建设,以金融标准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3.监管协同,建立金融标准监督协调机制。会同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银保监局、贵州省证监局建立《贵州省金融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畅通标准化管理机构的沟通渠道,提高全省金融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水平。并成立涵盖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内的金融标准化工作领导和实施小组,明确金融机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对金融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沟通协调,为辖内金融标准实施提供保障。

4.试点探索,逐步推广应用可行经验。通过前期调研结果,选取铜仁市和威宁县作为试点地区,重点推动银行营业网点相关金融标准的落地实施和认证,选取贵州省联社为试点单位,重点推动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标准化建设。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推动;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指导和跟踪反馈;三是强化对标达标,突出工作实效。第一批试点推动52个银行营业网点完成标准化建设,通过服务认证,金融标准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贵阳中支将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经验,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广,形成以点带面的常态化机制。

5.宣传引导,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在全国“质量月”期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标准化普及和宣传,向金融机构解读银行营业网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标准内容和要求,着力提升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标准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邀请金融标准评估和认证机构专家面向金融机构开展授课培训,讲解金融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标准实施和标准认证的关系,激发金融机构主观能动性,以标准实施和认证促进金融机构自我完善、自我革新。

6.评估改进,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通过梳理银行营业网点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金融标准要求,形成评估指标,结合第三方认证机构建议,编制《银行营业网点服务标准化自评表》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标准化自评表》,组织试点机构对照自评表开展自评估。第一次自评的平均达标率为76%和72%,通过对照未达标内容,以现场辅导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机构进一步改进。第二次自评的平均达标率为87%和85%,相比有较大提升。

金融标准推动乡村振兴发展建议

1.强化顶层设计,加强金融标准供给。一是加强农村支付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村级金融服务站、乡镇银行网点和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的功能,推进数字金融在农村支付体系中的运用,发挥金融标准在提升农村支付水平、防范支付风险、推动农村支付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二是强化农村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各地农村信用体系尚未统一,指标选择、建设模式均存在较大差异,加强金融标准供给,可有效促进农村信用体系规范健康发展。

2.优化体制机制,提升金融标准化能力。涉农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中坚力量,应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为己任,有效推动标准的实施落地。这需要将标准的运用与内部管理相结合,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组织架构,将金融标准工作纳入内控管理制度,强化标准化专业能力提升。金融标准化管理部门应加强标准宣传贯彻,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3.强化标准实施,助力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在数字赋能和技术驱动下,大大丰富了农村普惠金融产品的种类,供应链、产业链金融等也广泛运用于农村金融领域。但在创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如有些产品让目标客户承担了与之不匹配的金融风险,有些服务通过手续费等方式,收受高额的实际利率,金融的标准化建设有助于规范产品和服务,助力农村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4.凝聚多方力量,促进农村金融体系标准化建设。金融监管和政府部门的推动,将有效促进农村普惠金融标准的制定出台和落地实施,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优化改善,离不开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激励。行业协会更加了解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整体情况,能够围绕农村普惠金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开展深入探讨,可为农村普惠金融标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涉农金融机构既是企业标准的制定者,也是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者,金融标准化的推进应充分参考和重视涉农金融机构的意见。

5.循序渐进,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标准化建设。贵州省农村大多地处山区,少数民族较多,农户居住较为分散,留守老人居多。应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情况等差异,对不同的农村进行差别化建设,因地制宜,逐步引导完成农村金融服务标准化建设。如在居住较为分散的地方,通过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点与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在少数民族地区,应充分考虑特色化需求,以“特色化+标准化”的模式推进,如提供少数民族语言服务等;在老年人多的地方,应以金融标准化重点推动弥合“数字鸿沟”和无障碍服务建设。

(栏目编辑: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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