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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速递:山东女子存银行100万,5年后存款仅剩1元?银行反告:存折是假的

2023-06-14 11:50:09  来源:小花花观察家

把钱存入银行安全吗?听到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会感到诧异,竟然有人开始担心银行存款不安全了。


(资料图)

其实,这并不是无由来的担心,过往无数案例证明,你存在银行的钱可能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偷走,可能银行业务自动扣费,也可能被银行内部人员私自划走。

2021年,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一度登上热搜。判决书披露:2009年,山东枣庄一位女士存入银行100万,五年后取钱却被告知余额仅剩1元!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该女士前脚和银行吵了一架,后脚就被银行起诉存单是假的,女子被刑事拘留。

取钱不成反成被告,女士的委屈可想而知。那么,这件事情是如何解决的,这100万元存款究竟去了哪里?

09年存款100万,5年后剩1元

事件的女主人公姓孙,山东枣庄人。孙女士在当地做生意,攒下了不少积蓄。2009年,孙女士决定在银行存入一笔钱,用于生意周转。

孙女士选择的这家银行,名为恒泰农业合作银行。2014年,改行改制后由枣庄农商银行接管债权债务。

孙女士没有披露自己选择农商银行的原因,但也不难猜测。农商银行在县镇网点众多,更贴近基层百姓,便于百姓存款。另一方面,相比六大国有银行,农商银行的存款利息更高,这无疑是一巨大吸引力。

2009年7月,孙女士来到当地银行,存入一笔50万元的款项。工作人员服务周到,端茶倒水,姐长姐短叫个不停。孙女士享受到了贵宾的待遇,十分满意,又在9月份存款50万,共计存入银行100万元。

一眨眼5年时间过去,2014年,孙女士准备扩大经营范围,急需资金。思来想去,她决定把100万元的存款及利息全部取出来。

2014年下半年的一天,孙女士拿着存折、身份证来到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取号排队后,她向银行柜员提出取款100万。然而接下来柜员的一番话,却让孙女士如坠冰窟。

“女士,你这两张存折我看过了,账户显示没有100万,只有1元!”

自己明明存款100万,却被告知余额仅剩1元,孙女士的愤怒可想而知。她认为银行故意不给她取钱,当场和银行柜员争执起来。柜员解释未果后,嗓门也大了起来,质疑这100万要么被孙女士取走,要么她自己泄露卡号密码,被别人取走了。

不过,孙女士对柜员的说法并不认同,认为银行是在推卸责任,越吵越凶。双方的争吵声引来大批客户围观,银行担心事情闹大影响声誉,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孙女士原本以为,随着警方的介入,她100万的存款很快就能要回来。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银行竟然反客为主,把她给告了!而这一拖就是6年时间!

银行反诉:存单是假的

孙女士来到派出所后被民警告知,她和银行的争执属于民事纠纷,派出所不能立案,建议她去法院处理。

尽管对派出所的说法有疑虑,但孙女士还是听从这一建议,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了法院。然而,这边法院还在调查,那边银行却报了警,声称孙女士提交的两张存折是假的!

枣庄农商银行指出,孙女士带来的这两张存折,其页码上的字迹并非同一台打印机打印,由此说明存折是假的。孙女士用假存折取钱,涉嫌伪造金融票证,这是刑事犯罪。

同时,银行还向薛城公安局指出了另外一个疑点:2009年孙女士将100万元存入银行,在此后长达5年时间里未支取过一分钱,账户没有任何变动,这不符合常理。

薛城公安局接到银行报警后,立即立案对此事进行侦办。2018年,孙女士被刑事拘留,不久后又因身体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

要钱不成反成被告,甚至差点坐牢,孙女士无疑是失落和焦虑的。幸运的是,2020年4月9日,当地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终止了对孙女士的侦查。

这里必须要说一个问题,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银行既然认为孙女士的存单是假的,就必须提交足够证据,而不能只简单说一句,两张存单字迹不符。孙女士分两次去银行存钱,银行在此期间更换打印机也属正常。

另外,银行怀疑孙女士存款来源不明,且长时间不取款。可要这么说,孙女士存款时为什么不详细盘问?为什么还要给她办理存款业务呢?再说了,长期不取款的人比比皆是,并不能作为孙女士企图蒙骗银行的证据。

孙女士终于恢复了自由,但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决定再次状告银行,拿回自己的存款。而这一次,法院的判决终于让她松了一口气。

法院判决银行返还,竟是被银行员工窃取

2020年12月,薛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没有证据证实孙女士的存单系伪造,不予采信银行的抗辩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在判决生效十日里,返还孙女士100万存款及利息。

法院的这个判决足以说明,孙女士并没有动用这笔存款,那么这100万又是怎么丢失的呢?庭审结束后,孙女士的代理律师向媒体披露:其实在这起讨还存款事件背后,还隐藏着一起重大刑事案件。

据律师透露,孙女士的这100万存款,是被一个姓田的银行女职员取走的。

田某并不在薛城农商银行工作,而是在另一家国有银行工作。据法院公布的卷宗显示:2009年7月孙女士存入50万,田某就来到银行,在客户签字栏签下了孙女士的名字,冒领30万。同年9月,孙女士又存入50万,也被田某分批次取走。

据田某供述,孙女士的100万存款,她取走了80万。至于剩下的20万,田某解释称:“不知道是银行哪个人取走的,柜员可以直接替孙女士签字。”

银行工作人员替储户签字,拿走储户存款,显而易见,银行存在巨大管理漏洞。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田某并非涉事银行员工,也能取走存款,实在有点说不过去了。

同样让孙女士感到失望的,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银行却拒绝返还100万存款及利息。直到2021年7月,法院才对银行强制执行,让孙女士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钱。

孙女士拿到存款,离第一次取款已经过去了7年,事件一波三折,虽然没有造成财产损失,但遭受的精神折磨、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却也无法挽回。

而经过这么一遭,涉事银行也饱受质疑,可以说没有真正的赢家。正因如此,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存款“消失”事件屡屡发生?

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只赔一半

家住南京的李先生,也有过与孙女士类似在遭遇。

2008年,李先生接到南京某国有银行支行时行长的电话,请他帮忙在银行存款,帮助自己完成储蓄任务。李先生经常去银行存钱,与时行长关系不错,当场便答应下来。

此后十年间,李先生用一家三口的身份证,分别在银行进行存款。到2018年,李先生的本金加利息共计243万余元。

2018年12月,李先生急用钱,来到银行取款。可他被银行柜员告知,除了他第一笔存款是真实的,其余存单都是假的。

李先生立刻怀疑上了时行长,因为除了第一次存款,在此后十年间,他没有去过银行柜台,每次都由时行长上门服务。然而当他试图联系时某时,却被告知时某涉嫌挪用资金,已经逃跑了。

2019年4月,公安机关将潜逃的时某抓获,不久后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定时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2年3个月有期徒刑。

李先生原本以为,既然时某被判刑,银行理应承担责任,全额赔偿243万存款。但银行却只愿意赔偿一半,给出的理由是:你也不定期查看存款,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己也存在过错。

几次讨要未果后,2023年初,李先生主动联系媒体,道出了自己的心酸:“4年了,存款的三家老人,有两个都已经去世了,我们还有几个4年能等?我们只要求尽快判,正常判!”

此类事件曝光前,有网友朴实地说:“银行是咱老百姓存钱最安全、最保险的地方。”可是,如果银行以各种理由拒绝返还存款,甚至屡屡出现存款被内部人员私自挪用的情况,以后谁还敢往银行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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