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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海绵城市行业发展分析

2023-06-26 09:32:24  来源:互联网

海绵城市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也可称之为“水弹性城市”。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材料实质性应用,表现出优秀的渗水、抗压、耐磨、防滑以及环保美观多彩、舒适易维护和吸音减噪等特点,成了”会呼吸”的城镇景观路面,也有效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让城市路面不再发热。


【资料图】

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实现雨水在城市中自由迁移。而从生态系统服务出发,通过跨尺度构建水生态基础设施,并结合多类具体技术建设水生态基础设施,是海绵城市的核心。

在新形势下,海绵城市是推动绿色建筑建设,低碳城市发展,智慧城市形成的创新表现,是新时代特色背景下现代绿色新技术与社会、环境、人文等多种因素下的有机结合。“海绵城市”材料实质性应用,表现出优秀的渗水、抗压、耐磨、防滑以及环保美观多彩、舒适易维护和吸音减噪等特点,成了“会呼吸”的城镇景观路面,也有效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让城市路面不再发热。

建海绵城市就要有“海绵体”。城市“海绵体”既包括河、湖、池塘等水系,也包括绿地、花园、可渗透路面这样的城市配套设施。雨水通过这些“海绵体”下渗、滞蓄、净化、回用,最后剩余部分径流通过管网、泵站外排,从而可有效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标准,缓解城市内涝的压力。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海绵城市行业发展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显示:

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海绵城市”并不是推倒重来,取代传统的排水系统,而是对传统排水系统的一种“减负”和补充,最大程度地发挥城市本身的作用。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复杂性和长期性。

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数据显示,2020年9月中国水利建设PPP项目投资额为0.37万亿元;中国水利建设落地PPP项目投资额为0.25万亿元。自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确定了武汉、济南和重庆等16个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以来,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相继启动。2020年中国新增海绵城市PPP项目数量为2个,比2019年减少1个。近几年以来,海绵城市PPP项目数量有所下滑。到2020年新发起海绵城市PPP项目仅2个,海绵城市PPP项目投资总额为14亿元。

住建部部长陈政高曾公开透露,预计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将达到每平方公里1亿元至1.5亿元。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也表示,首批16座试点城市计划3年内投资865亿元,建设面积450多平方公里。按当前国家海绵城市的建设规划,有人估计,至2020年,全国658个城市建成区的20%以上面积需要达到设计标准,全国每年投资总额预计将超过4000亿元。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需要资金约16000亿元。

昆明是国内较早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的城市之一。2022年5月,昆明市成功申报“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2022年11月,昆明已建成海绵城市71平方公里。2022年6月,在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的全国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竞争性选拔中,南昌市排名第十一,成为全国第二批25个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之一。从此,南昌市又多了一张城市新名片——全国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

城市不同,特点和优势也不尽相同。因此打造“海绵城市”不能生硬照搬他人的经验做法,而应在科学的规划下,因地制宜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措施,才能真正发挥出海绵作用,从而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

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2020年9月中国水利建设PPP项目数417个,水利建设落地PPP项目书为284个。

海绵城市行业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建设海绵城市,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作为城市发展理念和建设方式转型的重要标志,我国海绵城市建设“时间表”已经明确且“只能往前,不可能往后”。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确定的目标核心是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围绕这一目标确定的时间表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一个城市建成区有100平方公里的话,至少有20平方公里在2020年要达到这个要求。到2030年,8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这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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